記得小時候,經過台北仁愛路葡苑樓下,有位行動不方便的先生坐在輪椅上,輪椅上放一疊書,書上再壓一張紙板,手寫幾個大字:「自己寫的書自己賣」。

後來進入出版業幾年,衡量自己的個性,我覺得我好像不適合在大公司裡面跟人家玩「做人七分,做事三分」的遊戲,只適合自己管自己,跟自己做事。我對自己說,我要學會做所有的編務工作,有一天我要成立我的個人工作室接案。

然後又過了好長一段時間。我好像不再是出版業的一份子,我沒有去請牌,不知道現在自己算不算是經營著某種工作室。但是我一直在做編輯工,從來沒有完全脫離過這一塊。

去年底,我去跟某出版社談 case,談的過程很愉快,接到 case 後的結果很鳥,此中經過姑且不表。談完騎車回家的路上,突然想到:「啊,我怎麼沒有帶我自己做的書給人家看?」

是的,經過漫長時間,我有過各種各樣的編輯經驗與作品,通通都是我用本名去做的事業,但是因為已經用編輯身份寫過了太多商業化、迎合市場口味的文字,我受夠了。當我不再當正職編輯,我決心要寫自己想寫的東西來彌補長期以來受創的心靈,於是就以作者的身分寫了小說,並且手畫了很多插畫。完全不是市場大眾口味的小說。但是我還是在網路上得到了讀者群,那樣的經驗令我覺得很愉快,後來也得到了一些xx獎之類的虛榮。經過很長的一段時間後,和天下所有的作者一樣,我得了一種不出書不看見紙本就會死的大頭病,可是怎麼投稿怎麼碰壁。台灣是個很可笑的市場,它不大,有很多高調可聽,也很現實,培養國人作家吉凶難料,包現成有名氣的最好。所以書店的書架上充滿了翻譯小說,最近還多了很多知名部落客的網文書。一般國人作品的銷量嗎?我最近聽說了一個數字,印四千只賣了五百本左右。這就是現實。我的作品一直被評「寫得好但沒有市場性」,我也不是不知道出版界的狀況,我出書,如果沒有各環節的配合,搞不好還賣不到五百本。但我寫的故事不好看嗎?我的作品難道就只能娛樂自己嗎?要給人看我寫的作品,只能讓人上網找,拿不出更正式一點的東西了嗎?樹上的葡萄輪不到我吃,我就真的永遠也吃不到了?

既然時代變了,文字構成與編排技術不再是文編美編互不妥協的獨佔事業,憑我現在的能力與經驗,應該可以做些什麼。至少抽點時間,好好的整理自己的作品集很合理吧。前一次技術或許不夠好,經過幾年的練習,算是有所長進,現在有好工具,習得了迅速完成的技巧,得以在有限的空檔時間內,用很快的速度完成。我總不能永遠都在為別人做嫁衣裳,就算沒有利潤,看起來很像浪費讀書和工作的時間,也該為自己及可能的未來做點什麼。假如有一天去談 case,除了各種商業出版品,我還可以拿出真正自己的作品秀給對方看,然後對對方說,從封面、版型設計、編排、內文,到印前的每一個部分都是我自己做的。而且,反正都是要印,找對我的作品有興趣,以及願意收藏一份的朋友幫我一個忙,一起集資團印,大家都可以得到折扣優惠,這樣不是更好?

所以最近有一群朋友拿到我的「書」了。它沒有進通路,也還沒有 isbn,但它是我用我的青春和有限的資源做出來的紀念冊。出版是我用本名做的事業之一,我不想在這邊多說明相關的事情,例如我以出版者的角度考量了什麼,當然也許會有聰明的人想得到,也有朋友已經在和我見面時聽我說過了。這邊也不想談作品的本身,那是我另一個 id 的事業,這裡只想留個記錄,記下我在乏善可陳的歲月中,做了這麼一件事。它是我每一個網路和現實的身份都看重的事情,用再多文字也不夠說明我有多麼在乎這幾本書,我只簡單的說,這次助印的順利完成,首先當然要感謝所有願意義氣相挺及用各種回應給我支持的朋友,不論有沒有訂實體書,或訂了多少本,都令我感銘在心。至於對我自己來說,「自己寫的書自己做自己賣」這件事,或許會是今年上半年這段貧乏空洞的歲月裡,最值得寫在個人生命史裡的一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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