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,太花時間是真的。我受到的訓練是,要寫什麼都要長篇大論、旁徵博引,把自己的想法盡可能寫完整。但是這樣實在太累,這年頭的人都只想看點不花大腦的笑話,誰要花時間看你三千字的雜唸。再不就是用心寫了些特別的內容,結果寫得很好被人抄,普通好沒人理,都是額外多累的,既然這樣為什麼還寫 blog?從各種各樣的事件可以知道,寫 blog 既不是真的言論自由,也不能當成事業賺個飽,那不如像隨手塗鴉般寫在各種各樣的微網誌就好,推(twitter)、噗(plurk)、宅(jaiku)都是好物,又輕鬆又可以社交,我的廢話多就讓它分散到各處,不太會重覆又不會顯得這人碎嘴吵鬧,真的有需要整理什麼或想廢話多點時才去寫 blog。

所以我們還能在網路上看到多少真心的好文章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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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有些人抄還專門改寫,連結詞庫變一變,以為就沒人知道。但天理昭昭,久了大家知道文品了啦!
    如果平常就熟悉某個部落客、掃過多次網路書櫃,根本對他的寫作路數瞭若指掌。有幾篇文章,一看來源就有問題,跟作者先前信仰和教育是斷裂的。而且概念也很模糊,此時大家心裡就有數了啦!
    那種思想斷裂、出處從哪冒出來的問題。行內人一看遍知。
    對付文抄公,網路的囂小,我有的是方法。我倒已草擬了好幾個。呵,手上就有三個律師名單哩!要搞著作權、智財權,還怕鬥不過小賊嗎?
    寫不寫長文沒差啊!駭客一繼然可以攔A封包給B,當然也可以從B電腦偷東西給C、D、E。高手那邊多,還能自己寫病毒,防毒軟體也查不出的啦!這根寫不寫也沒關係,反正,他們會連到電腦裡自己看:P
    所以,就算不寫長文,剽竊、損害智慧人格權也還是有啊~何必擔心被抄走?別人援引我的研究發現,還大剌剌用錯的,這種無恥之徒,倒是常見。
  • @一笑:你回應真心嗎?……這不用問你就曉得!
    有些嘴砲客從來不看完整篇文章,了解部落客的真心,結果從隻字片語大作文章,弄得自己很高尚一樣。看了整個無言。
  • 看來版主挺痛恨抄襲的。那不如就狠狠的咒他們吧!逐字抄的,概念的剽竊,不法手段取得的,就祝他們:三餐不繼,有家歸不得,工作沒著路,被卡片輾過後肝腦塗地、肚腸噴出。如果家裡有長輩的,早生重病,有幼子的,早日出事。如何?
  • 呃,各人造業各人擔吧 ~_~

    momizireplied on 2009/04/03 14:25

  • 跟嘴砲的人認真也是白費力氣
  • 抄襲也是一種罪,反正各人造業各人擔,就加上近視眼增深、視網膜剝離、胃穿孔和出血吧!
    至於駭客剽竊別人的資料,未經授權轉給他人,希望駭客的所作所為,對的住他亡父的在天之靈!
  • 回應八樓,大塊出版社有寫信給版主。因為版主講了編頁錯誤、指責編務不嚴謹。後來出版社客福寫信,說是印刷工人的疏失,並不出在編輯問題。就事論事,我覺得版主應該道歉,因為出版事都親自滅火,寫個道歉信是需要的。
  • well,謝謝好意,但是我也想講個「拜託」:
    1.在 comment 上的不叫信,叫留言,誰都可以看到,所以八樓那個才有機會玩文字獄。
    2.出版社來告知書有問題可以換,我頂多答個「知道了謝謝」就夠了,我很忙,不是閒著沒事做,回這種一行文浪費時間,而且不回應也是一種回應,他們的來信我當資料掛在那裡,要找的人自己看,不行嗎?錯誤發生了就是發生了,事實是他們造成了消費者的不便,出版社本來就應該為此道歉,如果我要砍掉他們的留言,讓大家繼續誤解他們出版社很爛也可以,但我並沒這麼做,不是嗎?我也不像某些人大概吃飽太閒,追著硬要死纏爛打,事情說過了,解釋聽到了,我還需要浪費我的時間再多提這件事嗎?
    3.可以換書這種事應該出版社自己要公告,我也找不到他們哪裡有公告。他們有給我什麼好處,我應該要用我家幫他們宣傳嗎?憑什麼叫我跟出版社道歉,是我手上編出錯的書讓他們蒙受損失嗎?搞不清楚是非黑白的到底是誰呀?
    4.一本書中間環節很多,但是書上市後出狀況,要承擔最終責任的當然是把書賣出去的出版社,不是只要可以推卸就快點推給別人,不懂得出版流程的人才會以為事情是表面上看到的幾個字。
    5.正常來說,做對是應該,做錯就是不對;而不是沒錯就好,做好有賞。居然是看到問題的要讀者要向出版灶道歉? 這是哪門子邏輯?

    網路上各式各樣的批評何止千萬,為何只抓著一個點死纏爛打,這種做法好像是只要有負評就要把人轟到爆,令人懷疑是某種筆的部隊,這種作法只會令人對該事更加生厭。離題太遠,我已經很厭煩這個話題了,更加證明了 blog 沒什麼好寫,寫了只是增加自己麻煩,不會有益我的現實人生。說了這麼多也夠有誠意了,言盡於此。

    momizireplied on 2009/04/11 14: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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